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
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 (IDRP) 與簡單債務舒緩計劃 (DRP) 的分別不大,兩個方案都是債務人與債權人雙方協議一個新的還款方案。
所不同的地方是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 (IDRP) 是債務人與最大的債權人協議一個新的還款方案。其間,最大的債權人會以帶領者的身份
,與其餘的債權人洽商還款協議,直至所有債權人達成一致的還款方案。
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 (IDRP) 的特點是對所有債權人取得一致性的還款方案,不論該欠債額的大小,各債權人的還款協議都是用一樣的利息及期數。
所以一般來說,所得出的結果,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 (IDRP)的會比簡單債務舒緩計劃 (DRP) 的好。
但因過程比較複雜,所要求的時間會比較長,資料也需要得更為精確。
而且並不是每一個債權人都願意以帶領者的身份去參與債務舒緩計劃。而且,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 (IDRP) 是需要申請者符合一套特定的準則和要求。
假設申請者未能達到標準,或者沒有債權人願意以帶領者的身份去參與債務舒緩計劃,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都會以失敗結終。
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 (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 – 程序
1. 收取債務人的相關資料。
2. 分析及甄選債務人的資料。
3. 就債務人的背景及還款能力,選擇最合適的還款計劃及要求個別的銀行帶領債務舒緩計劃的工作。
4. 擬備建議書及牽頭債權人進行初步商討和談判。
5. 雙方達成初步共識後,安排債務人與債權人見面。
6. 牽頭銀行會通知各債權人債務舒緩計劃還款建議等事宜及進行磋商。
7. 當全部債權人同意牽頭銀行所提出的還款計劃,債務人需要簽署新的還款協議確文件。
8. 債務人依還款協議確文件上的條款,履行新還款方案。
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 (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 – 好處
1. 費用低廉
2. 效果比簡單債務舒緩計劃 (Debt Relief Plan)更為明顯
3. 低利息
4. 低還款、長還款期
5. 債務人清楚知道自己可以在那個時侯清還所有債務
6. 因還款協議是雙方所洽商,債務人可以維持合理生活水平
7. 不泛及法律程序,所以不影響工作及聲譽
8. 不會對擁有的資產有任何影響
9. 不會對日常生活有任何規範
